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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旗舰厅你有什么相见恨晚的英语学习方法?

文章作者:小编    时间:2023-05-10 02:26:33

  AG旗舰厅在英语这方面你有什么好的学习方法要告诉大家的?比如学了很久才摸索出来的学习方法。 相关问题:有什么相见恨晚的小知识? - 健康

  这篇回答的收藏有7万多次,然鹅点赞只有2W,朋友们要多赞一赞啊。真的是纯干货,又不收费的,三旬老汉需要看到你们的点赞支持,才能熬夜敲出来更多干货呀。

  英语专业,上大学之前英语超烂,却学了英语专业。大学四年为提高成绩踩坑无数,直到现在略有心得。自我介绍一下:某500强央企总部翻译,曾为美国能源部副部长等提供口译;正式商务会谈口译超百场;前华为翻译;翻译出版3本书籍;985毕业,英语专八,人社部二级翻译;某线上平台英语教师。

  影子训练,听起来是不是非常的高深和专业?其实就是跟着读,是不是又觉得非常简单?

  但是这个非常考验耐心和毅力,我大三上半学期每天晚上找个没人的自习室或者走廊,大声跟读,读它两个小时,读到口干舌燥怀疑人生,雷打不动,坚持了四个月。

  坚持的时候就觉得这个目标已经定下了,那就好好完成,完全没想过能让我的英语水平提高到什么程度,后来证实是让我万分惊喜的!

  我记得特别清楚,大三下学期开学后一次口语课,我照例完成小组练习后老师突然表扬了我一句:口语现在可以嘛。我简直受宠若惊,过去我的口语是被群嘲加被老师单练的水平啊。

  随后有一次CCTV的英语风采大赛,我们老师强制全班报名,我这种炮灰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准备读完稿子跟几个哥们去吃烧烤,座位都占好了然后·······我读完就被留下了,让我进复赛。。。然后稀里糊涂读了几篇文章我就拿了全校第一?这剧情有点太夸张了喂!

  再然后我被推荐到了学校电台做英文播音,我还记得负责电台的老师看见我如获至宝:我们就是缺你这样音质浑厚、口语地道的男同学!我天从小到大很少有女老师这么欣赏我!一激动就坚持播音了两年。

  对了,期间还去了一趟黑龙江音乐交通广播电台(当时在黑龙江上学)做了客座嘉宾,虽然就一次,但已经够对媳妇儿吹点小牛了啊。

  影子训练就是Shadowing,你可以理解为跟读,但是比较进阶版的跟读。

  练习口译的同学,都会进行Shadowing练习,只是练习的强度更大、更有挑战性,不然你以为口译员,尤其是同传怎么可以优雅的翻译呢。都是高强度练习堆出来的呀,亲。你大声跟读的时候觉得自己又傻又疯狂,真正口译好的牛人刚开始的时候只有比你更傻更疯狂的!

  扎实的跟读训练,会对听、说进行全方位高强度的训练,是练习听力和口语效率最高的办法之一。

  Shadowing练习收获会特别多,个人觉得比听写的效率高多了,我是个相对比较懒得学习者,当时也做听写,可每次都觉得听写真麻烦呀,还是shadowing练习效率比较高。

  而且听力和口语提高了之后,我记单词也变得简单了,不需要再一个字母一个字母死记硬背,看见单词知道怎么读,按照读音拼一拼就出来了。这也算是影子训练给我的一个附赠的小礼品吧。

  说到这里不由感叹一句:英语学习听说读写是个系统的过程,各方面的提高是相辅相成的,很多朋友苦恼于「单词记不住」、「听力提高不了」其实不是记忆力和听力出了问题,可能是你的听说读写其他方面也很薄弱,知识表现在了单词和听力上。

  2、全面模仿源语,发音、语调、语速;开始觉得模仿不来,外国人讲话好夸张!不要灰心,坚持!坚持!坚持着慢慢感觉就来了

  3、为自己的跟读录音,并回听录音找差距。这一条非常重要、非常重要!录下自己的声音去听,时长会发现,哦原来我以为自己是这样读的其实读出来不是诶!(二)预计的收获和效果

  2、高强度练习后建立口腔肌肉记忆,双元音、连读、吞音之类的都是水到渠成的收获。当然前提是你的发音要相对准确一些。这个过程其实也是在纠音的过程。

  4、锻炼分脑能力,一心二用,多线程处理加工语言的能力。这是口译员必备的素质,当然大家有了这个基本功后,总是会很有好处的。其实没什么好神奇的,就是你可以在短时间内处理多个任务。(比如,你在跟读一段中文的时候,你能够一边听,一边跟读中文,同时自己心里还能清楚这段话说的什么意思、讲了什么事情,如果让你用自己的话总结一下,你能够想出来该怎么说,如果用英语复述,你知道要怎么说。对,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过程,我们只是把中文换成英文。最后追求的效果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上述一系列的工作,同时表达出来)(三)进阶练习步骤对于初学者来说,Shadowing的联系可以分成小白入门、大众基础、变态进阶、地狱高阶四个阶段。零基础的同学也可以按照这个方法来。接下来,咱们一个一个来看:

  1、小白入门(有基础的同学可以忽略这一条):找一段中文的新闻,可以是新闻联播的音频。播放新闻,先整体听一遍。然后再从头播放新闻,播放开始后2秒后,你开始跟读,一直与原音保持2秒的间隔。

  试一下。如果觉得有挑战、吃力,2秒间隔需要记忆的内容量太大,那就把间隔时间缩短成1秒或者同时跟读,是不是立马就简单了很多。

  当我们把这种练习掌握之后,可以开始尝试间隔3秒。这一阶段的目的主要是熟悉、体会有间隔跟读的过程,因为用的源语是母语,初学者更容易体会有间隔跟读是怎么一回事情,大脑如何更好地的处理这个过程。觉得自己准备好之后,就可以解锁下一阶段了。

  2、大众基础:与上一步类似,只是我们把源语变成英文,一开始可以用VOA慢速英语作为联系材料。然后过渡到VOA常速,然后呢可以用BBC的材料。

  步骤还是一样,先整体听一遍材料,熟悉内容,一开始可以从简单的同时跟读开始,慢慢拉长时间间隔。可以对着同一个材料进行反复练习,把间隔拉长,1秒、2秒、3秒、10秒、20秒。最后可能你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把材料都能背诵下来了。

  如果你属于小白入门和大众基础阶段,自己练习口语又觉得很难很无聊,可以了解一下这个能够构建母语环境,帮助大家快速提高听力,且真正能用大脑组织语言表达自己观点的APP:

  3、变态进阶:这一步开始有点变态,开始把源语材料的语速调节的快一些,1.1、1.2、1.3倍速进行播放。一开始可选择之前练习过的材料,你自己比较熟悉内容,练习起来相对简单一些。后面可以用一些新的材料,还是VOA、BBC即可。

  这一阶段的难度会提高很多,速度提高10%,难度可不是提高10%这么简单。训练步骤和前面一样,逐渐拉长间隔。

  4、地狱高阶:最变态的阶段。在你跟读的时候,请准备一张纸,一边跟读一边写1、2、3。。。99、100可以100为一个循环,也可以一直写下去。更变态的方法是倒着写,100、99、98。。。我自己练习的时候,只是顺着写。一开始可以选择简单的慢速材料,然后是常速,然后可以尝试一下倍速播放源语,真的真的非常的虐。。。。练习一次,会觉得脑仁疼。。。这也算是通往大神的地狱式练习吧。

  注意:在进行以上训练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跟读录下来,跟源语对比找到跟读的偏差,修正后再进行练习。推荐听源语用耳机,这样录音的时候只有自己跟读的声音。这样做,查找跟读偏差的时候,更容易一点。

  如果你能走到第4步,哪怕只是尝试性的训练,你的听力和口语应该会有一个自己就能感觉到的长进!

  哈哈哈 系统介绍到此结束,是不是感觉非常相见恨晚?光说不练嘴把式,小伙伴们赶紧操练起来吧!

  评论区有很多小伙伴咨询我练习时应该配置什么样的录音设备,经过测评,这款录音笔功能很强大,大家可以看看哈,链接也直接放下面了:

  翟天临学术不端事件闹到沸沸扬扬的时候,有吃瓜群众在线盘点华语娱乐圈真学霸,李健、王力宏、高晓松等纷纷上榜。以超级女声冠军身份出道的尚雯婕也被视为是一位学霸。尚雯婕毕业于复旦大学法语系,曾经是全国排名靠前的法语同声传译。此外,尚雯婕还精通英语(二外),知晓德语(三外),并出于兴趣自学西班牙语。

  在复旦念书时,尚雯婕曾参加全国大学生法语歌曲比赛并夺冠,获得去法国游学机会。娱乐圈C位出道后,法语系科班出身的尚雯婕并没有把专业丢掉。她不仅多次演唱法语歌曲,上法语节目,献唱国宴和世界峰会,担任中法文化交流宣传大使,还受到法国总统、比利时国王王妃的盛赞,身体力行地为中外文化交流贡献自己的力量。去年末,法国驻华大使馆授予尚雯婕文学与艺术骑士勋章。

  尚雯婕坦言,知晓多门外语的确对其娱乐圈发展大有裨益。工作之余,尚雯婕还忙里偷闲翻译了一本法语文学作品《林先生的小孙女》,评价相当不错,证明其法语能力名不虚传。此外在网上,尚雯婕的法语水平也获得包括黑粉在内广大网友的广泛认可。

  以上几步看似简单,但要做到其实也绝非易事,不仅需要有一定的语言基础,更需要持之以恒、不厌其烦的用心和努力。一开始会非常难,因为一句话中可能有一半听不懂,必须不停地查字典,理解里面的单词意义,把语法搞懂,最后再把原文背出来。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这样几轮修炼后,听力和口语一定会突飞猛进。Practice Makes Perfect!

  前几天刚好读完了第100本英文原著,词汇量也随阅读轻松加愉快地从5000+增加到了20000+。下面是2014年9月(读原著前)和现在的词汇量测试对比:

  下面是这一年半看过的原著,有厚如Moment in Peking(《京华烟云》)和Under the Dome(《穹顶之下》)这种上千页、30多万词,十来天才看完的书,也有薄如The Little Prince(《小王子》)这样仅一万多词,不到两个小时就看完的书。100本加起来词数刚好1000万多点:

  关于以上这些书的难度分级和具体介绍,请看我另一个回答:有哪些原版英文书籍值得推荐? - 班尼璐的回答 - 知乎

  当然,英语学习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提升词汇量和增强阅读能力,而仅就词汇量的提升和阅读能力的提高来说,也不是简单的背和看就能有效果,方法也很重要。在重拾英语初期,我先后尝试了大量反复背单词的方法,逐个查生词读原版书的方法,结果废时耗力不说,成效基本为零,差点断了接着学下去的念头。

  至于背诵,精进阶段会很有帮助,尤其是背诵句子,但对于从初、中级水平向精进水平过渡的过程,背诵无疑是持续学习的又一大绊脚石。另外,看电影、看美剧的方法我就直接略过了,因为这些年看过的电影没有五千也有三千,看过的美剧少说也有上百部,生肉看得总归恍惚,熟肉光盯着中文字幕,英文字幕总是停下来查词又太麻烦,这样看必然也是没有效果的。

  走了些弯路后,偶然在知乎了解了二语习得的概念,实践之后真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在实践过程中,我也开始对普遍性的英语学习方法产生了很大兴趣,下面就细细说一说走过的弯路,实践的感受,还有学习的过程中自己的一些总结和想法。

  还有,想说明一下,如果是像我一样自己看的话,以下方法仅适用于有一定词汇基础(有至少两三千的阅读词汇量)和一定语法基础(高考英语在及格线附近)的学习者,如果没有这样的基础,最好还是先跟着初高中课堂教学法来。

  一、单词和透析阅读法单词很重要,这应该没什么疑问。但凡说单词不重要,说英语母语者几千词就能表达所有意思的,不是自我安慰就是不负责任。没错,柯林斯、麦克米伦等学习辞典在对单词进行释义时,都是用很简单的词,这样看起来的确用三五千词就能表达所有意思了,但总不能一提到 Neptune 就只能说 the eighth planet from the sun 吧,这样交流显然太费劲了。另外,如果只在几千词里面打转,可选的学习材料也会受到很大的限制,这样肯定是没有办法提高的。

  所谓不重要,只能是相对来说的。在词汇量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更重要的是拓展主动词汇,精进说写,追求地道等,这时候只能说词汇量不是最重要的,但要是还处在词汇量比较低的阶段,就听信词汇量不重要这种话,肯定是自己坑自己。

  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增加词汇量呢?很多人应该依然是像我一开始这样,找本单词书二话不说开始硬背。

  老话说得好,abandon 放在各单词书第一的位置,不是没有道理的;而我曾经背单词书,毅力还是有一些的,基本能背到 benefit, 不过背到这里肯定也不能 benefit 我,所以,这一次我硬是背到了 yield, 结果呢,不是 yield,而是 yield.

  有人说这样硬背不行,应该在短期内大量反复,及时获取正向反馈,这样就能坚持背下去了。这种说法的支持者众多,那它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一天背50个背不下去,然后别人告诉我这是因为你背得太少了,你得一天背500个。背得多忘得也多?没关系,每天要背的量在这儿放着呢,只要多背多重复,短期内单词量自然能飞速增加,这样及时的正向反馈能让人获得及时的满足感,易于坚持,形成良性循环。这逻辑乍一看挺合理,细想之下简直微妙并感人。为什么这么说呢?两三个月后单词量增加了一两万这种爽快感,你九成九九九九九是体会不到的,但是,开背第二天复习单词的时候,前一天背的百分之八九十都不记得,这种挫败感是你实实在在马上就能感受到的。另外,连背6个小时,8个小时,几百个单词,以绝绝绝大多数人的毅力,一天都坚持不下来,复习更是无从谈起。毅力这东西不会凭空产生,看别人短期背了上万词,打了针鸡血撸起袖子准备开干,真正开始了会发现这鸡血也就能维持三分钟。这样的方法,别说打鸡血了,打着鸡血点滴也坚持不下去。

  对于大多数学习来说,是一个道理。痛苦无法避免,因为人的本性基本就是懒;但受折磨这件事,用对了方法,的确是可以避免的。我们学习英语,明明有更愉悦、有效的方式,为什么还要一遍遍背单词,一遍遍放弃,不断去做这么折磨自己的事呢?

  硬背和所谓大量反复的弯路走过之后AG旗舰厅,我接触到了透析阅读法。一开始只看到阅读两字,我心想阅读么,读就行了,碰到生词就查了积累下来,没什么好说的,我也就没耽搁,马上买了下面几本书:

  书拿到后,我想那就从最薄且最有名的一本开始看吧,于是就翻开了The Great Gatsby,继续了我的弯路之旅。看的过程中,碰到一个生词查一个,看到长难句就返回去再读好几遍并试图从语法角度逐一分析,就这样,一个小时读了3页且依然一头雾水。 我直觉阅读的思路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实践起来怎么就感觉比背单词还折磨人呢?回过头又细看了透析法,接下来再实践,终于弄清了在词汇量有限的情况下该怎么去阅读和积累生词。

  也就是说,要使习得最有效,输入材料需满足可理解、有趣或相关、非语法排序,以及大量的原则。此外,书中还提到:

  什么意思呢?语言的出现,就是因为人们有交流的需求,而随着使用、交流,语言也就自然习得了,而且这样的过程肯定是愉悦的。

  那么,具体到透析法上:1、可理解:可理解是输入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如果读的东西是不能理解的,那读进去跟接受到噪音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所选的书或其他阅读材料,一定要符合 i + 1 的原则。也就是说,所选材料必须只在你现有的水平上增加一级难度,太难是没有效果的。

  我大学四、六级成绩分别是435和427,毕业后基本没有再主动学过英语,所以就这成绩也是有些年头的了,而词汇量如一开始所说,仅5000出头。所幸当年高考英语140+,开始看书的时候虽然有些语法概念已经陌生了,但语法规则还是很熟悉的。现在回想一下,我最开始试图读的The Great Gatsby, 对于我来说,不是 i + 1, 而是 i + 3 的难度:

  如上图,这是The Great Gatsby的第一页,仅看蓝框里这一段,所有标示出来的单词在我当时看来都是生词。这样的生词密度,不查词只能是连蒙带猜,连弄明白大意都困难;而一个个查过去,一段下来就要查这么多词,且不说非常麻烦,这样不停打断阅读思路去查词,很容易读得人兴趣全无。这也是为什么透析法强调每两页只查一个生词:如果必须要查很多生词才能保证理解,那一定是书选得太难;反过来,即使每词都查之后能够弄明白意思,查词的过程本身就耗时,再加上思路要不断停下再重新接上,必然导致相同时间内输入的量大幅减少,违背了需要大量输入的原则。

  生词说完,再说说长难句。还是上图蓝框里的一段,205个词,6个句子,除去第5句8个词外,简单粗暴平均一下,每个句子差不多有40个词。这样长度的句子说不上太难,但也绝对不是简单易懂。书如果选得难度不合适,这样的句子不会是一个两个,而是会成片成片出现,这样基本没有办法保证理解的同时能够大量输入。如果非要去读近现代经典文学作品,那么,如果是Lolita,你会不断看到这样长度的句子(98词):

  相比于难度为 i + 3 的The Great Gatsby和其他当时看来难度为 i +\infty的经典名著,The Wolf of Wall Street 对于我来说难度刚好是 i + 1 :生词不太多,两页只查一个生词也能保证读懂;句子也不太难,叙述口语化,描写少,对话多。当然对于任何一本书,都不可能从头到尾平均一个难度,比如描写一般会难一些,而叙事、对话则普遍简单一些,所以不必过分拘泥,只要保证大部分是 i + 1 的难度即可,在大量输入的前提下,一定能保证大量的 i + 1. 虽然18万词、515页的书读下来只析出261个生词,但读完人生第一本英文原著后,终于有了在用另一种语言的满足感,这绝不是背了单词不知道干嘛的虚假满足感所能取代的,而且这样的方法析出来的单词,因为是在大量的前后文下析出的,信息充足,抽象充分,记忆保留率比硬背的高很多,复习时的挫败感自然也低了许多。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这样的方法看似进度缓慢,但实实在在是可以让人一直坚持下去的。

  2、有趣或相关:外语学习受情绪机制影响,所选材料一定要是有趣的或者与自己生活、学习、工作等相关的,这样读的时候才能尽量关注内容,忘记是在用第二语言看书,进而减少抗拒感。

  相关很好理解,重点说一说有趣。有趣和任何人无关,只关乎自己感不感兴趣。一本书,周围人再怎么说好,评论家再怎么说好,历史再怎么说好,再怎么有名,但你就是没有半毛钱兴趣,那这样的书一定不要去读。Ulysses作为20世纪最富影响的名著之一,被兰登书屋评为20世纪百佳小说之首,但要是仅因为这样的名头就去读这本书,那结果很可能是刚读两页就开始怀疑人生,被作者意识流到找不到北,很难说再有什么读下去的兴趣。

  其他经典名著同理:许多名著在故事上可以说非常简单甚至是情节稀薄,比如 Virginia Woolf 的To the Lighthouse, 非要说它有情节,那就是一家人到海边度假,与两对宾客坐在一起吃了顿饭,各自想了些事,另外想去灯塔而因天气不好没能去成,十年后有所变故的家庭重逢,一家人终于去了灯塔。这样的书,仅从情节来看,真的是毫无吸引力;当然,随着阅读、学习的深入,再看真的会惊叹于其语言之美和无比细腻的场景及心理描写,但是,在只是入门没有深入之前,完全不用强迫自己去读一些根本提不起兴趣的书。

  所以,平时喜欢读什么书,英文原版就去读同样类型的;看到什么感兴趣的,就去找相关的书来读;对哪个作者的作品感兴趣,就去找该作者的书大量阅读。我在看电影Men, Women & Children的时候,其中一段旁白起听来简直是太有情怀了,查了一下发现这段旁白出自天体物理学家 Carl Sagan 的书Pale Blue Dot,于是马上找了这本书看,读完之后瞬间对作者粉到深处无法自拔。无论是作者深入浅出的科普,优美的文笔,还是科普之中、文笔背后流露出的对宇宙的思考,对人类的情怀,都让我觉得只看这么一本非常不过瘾,于是我就上找作者其他的书:

  从一到五星给看过的书排难度的话,Carl Sagan 的书难度基本都在四星,书内科学名词众多,句子较长且插入语多,内容经常涉及科学与宗教的辩论,又常引经据典,但是,仅凭我感兴趣这一点,就足以让我连着读完上面10本。

  需要提一下的是,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因其各种悬念总会不断激发读者的好奇心,天然具有有趣的特质,再加上这类书整体用词、用句都相对简单,是原版书入门的极佳选择。不过,如果对这类小说感兴趣,在选书时还是要注意,最好选按正常时间线、单线人物开篇的书看起,如 James Patterson 的书,否则因为内容上没读懂,很容易有语言上也没弄明白的错觉,因为这个放弃读原版书就有点冤枉了。大名鼎鼎的 Agatha Christie 的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Death on the Nile, 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难度都不大,内容都非常吸引人,但书内一般涉及人物众多,而在所有人凑到一起之前,又普遍采用割裂式的人物介绍方式,刚开始读很容易云里雾里。

  3、非语法排序:自然输出的材料,比如小说、新闻,作者只会专注传达内容,肯定不会按语法顺序,如由易到难的语法点来写作,所以这点就不多说了,只要找的是地道的阅读材料,其一定是非语法排序的。同样,如果一本书不重复词汇是3000,这当然不是说有高中大纲的词汇量就可以无生词看下来了,这些书是不会按照任何词汇大纲来写的,只是在表达上用词恰好比较简单,所以如果已经有1万的词汇量,但读Flipped, The Alchemist之类很简单的小说还是有生词的话,也非常正常,没有必要在这种地方纠结。

  4、大量:大量的原则也很好理解,你总不能指望每天读三五句就有很大的提高。可以说,透析的本质就是大量与可理解原则的结合,透是为了实现大量阅读,而析则是为了能更好地理解。很明显,如果只析不透,查每一个生词、短语、用法,那么在输入的数量上一定会大打折扣;而如果只透不析,所有不明白的地方全靠猜的话,那么在输入的质量上一定会大打折扣,提高的效果会非常有限。

  所以在初读时,该查的地方要查,但最好选择大多数时间泛读的方式。有些生词在不影响理解大意的情况下,错过了也就错过了,高频词自然会反复出现,一定都能查到积累下来,这样还能够完成词频的自然过滤,而且大量阅读本身就是反复复习生词的过程,而且这样的复习是有上下文的。在阅读的心态上,不要总想着在学英语,要物尽其用,一定要把一本书榨得干干的,尤其是在培养兴趣、养成阅读习惯的阶段。试图用少量阅读积累其中出现的所有生词及用法,无非还是想走捷径罢了。

  原则说完,再简单总结和补充一下。选书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感兴趣且难度适合的,否则难受事小,放弃事大。经典名著因其语言、时代背景,甚至是故事逻辑等与现在多有不同,不建议刚开始阅读的时候就选择。《红字》、《白鲸》、《夜色温柔》等这些书基本会让人在三两页甚至三两句之内放弃,并从此断了看原版书的念头。至于究竟什么样的书是 i + 1 的难度,每个人基础不一样,难度标准也不一样,多看多尝试,几页之内基本都能确定,但最好遵循这样的原则:每两页有词可查,且在每两页只查一词的情况下至少能够读懂大意。

  如果是看中文书,小的时候我们也会翻一些大部头,成年了我们可能也会去看一些语言上非常简单的书,所以综合考虑英语阅读的功利性与非功利性,我个人建议在整体保持 i + 1 原则,并整体不断提高难度的前提下,选书不一定非要下一本比上一本难,中间穿插读一些难度更高但有兴趣能读下来,或者难度很低析不出多少东西的书,都没有问题。我想这才是正常的阅读体验。

  说这么多,就是为了鼓励大家用高效的方法看英文原著,顺便提高词汇量,提升阅读能力,而不是一次次失败后,继续跟背单词死磕。看小说会有情节接下来怎么样了的好奇:杀人的到底是谁?这货最后把自己作死了么?这玛丽苏和那杰克苏到底怎么着了?老人费尽周折后这鱼捕回来了么?所有这些都会刺激我接着看下去。而一个人得变态到什么地步,才会有“我单词背到C打头的了,接下来会有怎样激动人心的D打头的单词呢,想想都满怀期待!”这样的心理。

  二、工具1、纸质原版书虽然 kindle 各种方便,但如果是刚开始读原版书,我强烈推荐纸质书,而且把它归成工具,原因只有一个:初读时,一定会有每个生词都查的冲动,只能用手机词典查词的话,一本几百页的纸质书读下来,基本上就能治好每个生词都想查的病了。

  透析法提出来的时间较早,其每两页限制只查一个生词的的原则,应该是因为在当时手机查词都没有那么方便的时候,大量查词一定会严重耗时并影响阅读质量。而现在依然提倡这样的查词原则,应该只是为了在阅读初期强制培养好的透析习惯。所以,读顺之后,在尽量不打断阅读思路、能保证大量输入的前提下,用 kindle 多查一些生词、甚至每个生词都查也没有问题。当然了,如果一页需要查多达几十个生词,这样的书难度一定是不适合的,kindle 再方便也架不住这样的查法。

  2、kindle + kindle mate + 欧路词典好的透析习惯养成后,这三样东西合起来用,透析原版书、提升词汇量简直不要太方便。流程说起来不够直观,直接上图:

  上图第4步我想单独拿出来说一下。使用 kindle mate 的好处之一是,可以将 kindle 生词本带原文例句导出成txt文件,在复习时,可以先只看生词,记不起来的话,能够借助生词下的原文例句来回忆,这样就不用去硬想,同时也能复习生词的用法。

  透析法建议,查过的生词第二天迅速过一遍,记得的删掉,只留下不记得的之后再复习。但删掉的话总感觉心里不踏实,所以我还是会全部留着,定期复习,对于相对生僻的词,快速扫一眼,而对于相对高频的词,会看一看用法、例句、同义词等。因为每天析出的单词并不多,所以这样过一下花不了太多时间,一般20分钟左右就能完成。

  另外,正版kindle电子书大都支持X-Ray功能,方便捋清人物关系,看《百年孤独》这样的书再也不怕一觉醒来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了;还有,很多词典查不到的术语会直接列出进行解释说明,省去了上网查找的麻烦:

  关于欧路词典的词典库的选择,词汇量低的时候肯定只能用学习词典。其中我个人推荐柯林斯(Collins COBUILD)和麦克米伦(Macmillan):

  柯林斯用法详细,基本对应每个用法都会有例句,且单词释义中就能看出搭配,非常适合初期使用。

  麦克米伦很好的一点在于,其他词典中大都放在主词条下的词组、短语,它都会单独列成一个条目,如上图,非常方便查询。除此之外,它的同义、同类词扩展功能也非常强大:

  至于母语词典,我个人偏好美国传统词典(AHD),但到了需要用到母语词典的时候,应该也就不用别人再做推荐了。

  三、发音和听力材料首先,关于发音这个事,发音的确不是最重要的,内容才是,但这两者并没有什么好对立的。

  我以前自觉发音还可以,结果在跟读 ESL Podcast 时,舌头各种打结,后来录下了自己的发音,回头听的时候尴尬症都要犯了,而 ESL Podcast 已经算是相当慢的材料了,所以深觉有系统学习发音的必要。至于练听力,以前基本就是采用公认好材料Friends和常速VOA,但前者看着看着就光顾着看字幕乐了,后者听半分钟就有点崩溃了。听来听去没有长进,很大原因也是所选输入材料违背 i + 1 的原则。下面就谈一谈使用《赖世雄精准美国英语音标发音指南》、“听VOA还不如学这些”系列以及EnglishPod的感受。

  1、赖世雄精准美国英语音标发音指南这本书内容虽然不多,配套音频全部听完也就不到两个小时,但其中每一个音标都会用非常易于理解和有趣的方式进行讲解。只要认真听讲解,认真模仿,可以说三两天之内就能把音标的基础打好,把以前乱七八糟瞎读的习惯都改过来,比如之前学了那么些年英语,我一直以为 /i/ 和 /ɪ/ 、/u/ 和 /ʊ/ 只是长短之分,至于长是多长,短是多短,就全凭感觉了。

  2、“听VOA还不如学这些”系列该系列内容较多,根据个人需求,我只学了下面几项。学完就一个感觉:泪流满面。(1)American Pronunciation Workshop(2)The American Accent Course(3)Mastering the American Accent(4)American Accent Training上面几项课程难度逐渐递增,1和2是视频,可作为《赖世雄精准美国英语音标发音指南》之后继续深入学习音标及发音规则的过渡;3和4是书加配套讲解录音。2和3作者都是 Lisa Mojsin, 结构、内容相似,但后者讲解更加详细,提供的练习也更多,建议都看。

  对我来说,除一点外(objective, lifted 中为什么 t 会发 d 的音;这个疑点后来也在知乎上看到了解答:在英语中,当「s」和「p」在一起,「p」一定都发成「b」的音吗? - 匿名用户的回答),这些材料可以说扫清了关于美语发音的一切障碍,之前任何有关发音的疑惑都能在里面找到解答。比如 months, clothes 这样的复数形式到底应该如何发音:

  又比如以紧元音、松元音的概念代替长元音、短元音后, /i/ 和 /ɪ/ 、/u/ 和 /ʊ/ 的区别真是豁然开朗;再比如 t 的音和 n 的音碰到一起后的省略规则:

  学习这些看似琐碎的规则,除了能够极大改善语音、语调外,在听力中,了解这些规则,能够帮助听懂很多细节,比如听到 adom, rennal, 就能明白其实说的是 atom, rental.

  3、EnglishPod在各类播讲类材料里,EnglishPod 可以说集有趣、可理解等各种优点于一身,绝对是由中级(慢速VOA、ESL Podcast 听起来太慢,常速材料听起来又太困难)向常速听力过渡的极佳选择。

  我在开始听 EnglishPod 并做跟读练习时,词汇量在12000左右,听主持人讲解录音也并无压力,所以并没有按照 Elementary、Intermediate、Upper IntermediateAG旗舰厅、Advanced 的难度顺序进行,而是按第1期至第365期顺序进行,同时定期复习:

  1、学习切忌只想着长期目标,如听说读写样样精通,而忽略了循序渐进的过程。

  2、长期目标最好与自己的需求相关,如学英语的目的就是为了读懂专业文献,那么就没有必要去下功夫练听力练口语。

  1)可控:确定目标可以实现,比如自己每天只有一个小时的学习时间,那么就不要定听说读写全面展开这样的目标;

  3)可量化:目标必须具体并规定时间,这样就可以确定是否完成了自己定的目标,如每天保证一万词的阅读量,十天读完一本10万词的书,而不是口语流利这种虚无缥缈的目标;

  4)有监控:如果没有超强的毅力,只是自己闷头学,坚持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我也觉得还没开始学东西就到处喊着立志有如立 flag, 但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还是有人能时不时监督一下,家人也好,朋友也好,男女朋友也好,因为打破自己定的规矩没有任何后果。在给自己定的细分目标时间结束后,可以回顾一下是否按时完成了目标,完成的目标是不是有意义,完成后是否感觉到了进步,如果没有又是什么原因。接下来就可以根据监控的结果,对下一阶段的目标进行调整。而每一个阶段性目标完成后,都能很好地帮助建立自信,以便继续下一阶段的目标。

  另外,如果已经确定找到了好的方法,那么就尽快开始行动,亲自试过才能体会到,普适的原则下也会有很多需要自行调整的地方,而在这样的时候就需要多独立思考,不能任何细枝末节的方法都直接拿来往自己身上套。还有,需要预计到有可能会出现的平台期,甚至是后退期,这种时候尤其需要耐心,并用正确的方法坚持下去。

  这篇干货回答全文共15000多字(还附有好多英美国家本土名师的英语教学视频!)。认真看完这篇回答,会让你对如何学习英语产生新的认识,甚至是某些颠覆性的认识 。

  我国语言大师林语堂,他对英语学习方法的论述,应该算是中国历史上最经典的英语学习方法之一。对于现代大部分英语学习者而言,林语堂大师的学习方法,应该称得上最‘相见恨晚’的了吧。

  林语堂(1895-1976)先生是著名的现代文学家、翻译家,他一生 共出版中文集三种,英文著作36种。

  他从中国人学习英语的实际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的英语教学方法和英语学习方法,至今仍然值得我们借鉴。

  要诀一:学英文时须学全句,勿专念单字。学时须把全句语法、语 音及腔调整个读出来。

  要诀二: 学时不可以识字为足。识之必然兼用之。凡遇新字,必至少学得该字之一种正确用法。以后见有多种用法,便多记住。

  要诀四:读英文时须耳目口手并到。耳闻、目见、口讲、手抄,缺 一不可。四者备,字句自然记得。

  要诀五:“四到”中以口到为主要。英语便是英国话,如果不肯开 口,如何学得说话?

  要诀六:口讲必须重叠练习,凡习一字一句必须反复习诵十数次至 数十次,到口音纯熟为止。学外国语与学古文同一道理,须以背诵为人 门捷径。每谋取一二句背诵之,日久必有大进。

  要诀七:口讲练习有二忌。一忌怕羞。学者在课堂上怕羞,则他处 更无练习机会。二忌想分数。一想到分数,便怕说错,怕说错,便开口 不得。最后的胜利者,还是不怕羞、不怕错、充分练习的学生。若得教 员随时指正,自然可由多错而少错,由少错而纯正,由纯正而流利,甚 至由流利而精通。此是先苦后甘之法。

  要诀八:读节要精。读音拼写,皆须注意。马马虎虎,糊涂了事, 不但英文学不好,任何学问也学不好。

  英文是活的语言,现代通用的语言。凡是学习英文的人务必认定这个目标,学习现代通行活用的英语(课程)。这个目标认定,方法才不会错误。若把英文看作死的,固定的语言,将来对于文法,读物,发音都要偏重于迂腐的语汇,拘泥的文法,呆板的读音,结果就所学非用了。

  因为英文是活的应用的语言,所以在会话写读都得注意。语言之为物,自身不能存在,必有写者说者欲传达其意象,也必有读者听者由语言之传达吸收作者说者的意思,然后完成语言之功用。语言也必因说者听者作者读者地位或心境之不同而发生变化。譬如讲文法,以简单的“你”一字为例,这you字,在中文无不译为“你”,但是在语言活用上,你不必you ,you也不必你,因为在实际上,语言与所与语者之间,有身份高低、交情疏密之不同。明白这you 字在实际上之用法,然后可谓懂得you字之意义。中文对非深交的人,总避免“你”字,或称“杨先生”,或称“石甫先生”,而在英文却一律普遍可用you字。再如英文wife,或通常译为“妻”,然在实用上或等于“夫人”或等于“内子”,或等于“太太”,或等于“老婆”,或等于“女人”;必须知道用wife字之时的条件,然后攫得住wife字之神髓。以上二例,都证明辞语非抽象之物,能脱离尔我而巍然独存。文章无缠绵,只是作者读者之兴感;诗歌无悲壮,只是诗人墨客之骚情。不有听讲写读,何以有语言文字?假如偏于任何方面,就所学的也无非半身不遂貌合神离之英语而已,最多如看古代美人的肖像,相貌犹存,音容已邈,发生不起恋爱。

  再就学习的能率而言,凡遇一新字,必口诵耳闻手写目视,然后容易认得,容易记得。犹如习字之人,不但要多阅碑帖,且必肯研墨挥毫,下实际工夫,才有实际成效。现在中国学生念英文,多犯这种毛病,只肯玩赏宝帖,不肯执笔临摹,结果不能真实领会书法之笔意,且失了习帖上之真正快乐。昔王羲之习字,池水尽黑,有了这样苦工,才是得了此中的乐处。学习英文道理也正如此。

  在听讲写读中,口讲尤为重要,尤其是在初级的时候。这并非说我们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能讲几句英语,实在因为方法上应当如此。自然能看不能讲,只可说是半身不遂的英语,但即使目的不在口讲的人,在学习之程序上,为求基础之稳固习惯之养成,进步之神速,文理之清顺,都得如此。这有几种理由。第一,口讲可多得练习,因为口讲是学习的最轻便的方法。如在班上,大家肯讲,每小时总可说十几名英语,对不对且不管,但已确多得练习机会无疑了。如教员令学生在家造句,每课最多交三句,已经有点困难。第二,文法对不对,全在习惯,造句总是慢慢推敲出来,养不成什么习惯。口讲之妙,在使学习的人在不知不觉之间吸收英文的句法,有一句话,不费心思,脱口而出,初有疑难,久而久之,自能顺口,到了顺口之时,英文句法已在不知不觉之间学来,比写作时算什么主格宾格,强似多多了。第三,口讲的话都是自自然然说出来,少有堆砌奇字,矫揉造作之弊,因为口讲应答之间,不容你矫揉造作。试将通常社论与名人演讲稿比较一下,就可显然看出这个分别。英文最重自然清顺,写英文必有这口讲为基础,写出来才读得下去,不然满纸都是字典上找来填上的奇语僻字,用上去一无是处。所以概括的讲,英文写作必须以口讲为基础。第四,文字之有音调,犹如人之有声容,许多诗歌散文抑扬顿挫之妙,都须朗诵才可体会出来。不会读好的人,总不会完全领略此中的妙处。所以口讲的练习,于将来文学之玩昧,也很有裨益。

  凡谈外国语教授法的人,都讲到直接教授法。所谓“直接”是外国语直接表示意思,不靠本国语翻译。因此法是小孩学话的法,故又称为“自然教授法”(凡侨居外地直接学外国语,也可谓直接法)。因为抽象观念不易直接表示,故直接法每由具体物件,如衣帽、钟表、耳目五官等教起,故此法又称为“物体教授法”。但是物体教授法范围极狭,臂如教家禽野兽时,不能全数将家禽野兽搬到课室来,所以平常总限于最初的二十课而已。其余须以图画代替实物。或用联想方法表示抽象意义。在此层上,有便有不便。譬如糖盐可以带到课室来,而甜咸之味,却不易表示,除非由教员表演尝味之神情不可。所以极端主张不用鄱译者矫枉过正,常自讨苦恼而已。专重翻译以为练习,固然根本不对,因为鄱译时使学者心中时有本国语观念,译入英文,定然不成功,但是在许多解释意义的地方,一二字翻译出来,省却许多周折。再如叫学生译整句的意义,或述其大旨,再令以自然英语译出,是有益无损的;若令字字对译,再使叠字成句,则利少弊多。

  例如“快下雨了”一句话,若整句译来,为it will rain soon,可译为it is going to rain now 也未尝不可,因为这译法不背整句的意义。若用字字对译,学生心中必先形成quick come rain already 这么一句,待来改正,已有文法上、习惯上的种种困难了,况且把这四个字如何改,都改不像线.注重仿效与熟诵

  学习英语唯一的正轨,不出仿效与熟诵;仿效即整句的仿效,熟诵则仿效之后必回环练习,必使能顺口而出而后已。凡能依这方法读英文的,无不成功,而且这极容易,真是学习英语的康庄大道,其应用远超出于物体教授法之上,初级高级都可适用。须知小儿学语神速之秘诀,也不过仿效与重叠练习而已。这是与旧式以文法入门的方法,根本相反。譬如文法第一课说a是indefinite article,the是definite article,但知道这有什么用处?a , the 二字的用法与省略,一百个留学生中没有五个人能有十分把握,可见所讲文法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旧式的文法家以为下定界说,指出造句的楷则,叫学者按这楷则字字照填,便可成句,实在完全是梦呓。不但这方法极迂腐难行,就使按规则填好,也未必是顺口的英语。学者最要的警语,是少用堆砌工夫,学时必整句吞下去,再整句吐出来,其文必顺,其音必正,句法必通,用字必当。若凭字字译成英语,再依文法规则慢慢叠成句读,必一无是处,劳而无补。

  以上所述,可大略合并为具体的学习要则十数条。兹将《开明英语读本》卷前之普通原则中有关系的十三条译出如下:

  7.方法要领已如上述,兹更就学习阅读、文法及语音的方法要点分列叙于左。作文会话等表现动作即附于文法项下。

  语汇英文就是vocabulary,就是语言的内容本质。语法(文法)英文叫做grammar,是讲某种语言中表示意念关系的种种方法。语音就是读音(phonetics)。这三个区别略与中国小学家所分形、声、义三学相仿佛。说文等于文法;音韵等于发音学;训诂等于语汇。所不同者中国小学业是以文字为主,学英语者却必须以语言为主。故如在中国小学,说文及金石之讲文字的变化构造,而在文法,却须讲语言字句的变化与构造。然其同属于一类的研究,注重构造化合的原则,则两者实处于相等的地位。(旧式文法一部分专讲字形的演变,名为“形态学”(morphology),则与字形之义尤近。)

  语汇既为语言之本身内容,其概本重要可知。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你炊,必先有米,然后用得着巧妇的烹饪功夫。学英语者每病辞字缺乏,不能达意,犹如初写白话文的人,只能说美人“好看”,她也“好看”,而别一个她也“非常好看”,第三个她“不大好看”,却不能用“娉婷”,“曼丽”,“轻盈”,“绰约”等字样。说人不好看,就说“难看”,也不能用“其貌不扬”“面目可憎”等字样。反过来说,文章做不好的人,专会堆砌僻字,使弄玄虚,用些什么“颜如舜华”,“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等搔不着痒处的俗套,而不能用明眸皓齿,纤妍洁白,不长不短,不肥不瘦等自然通用的成语。所以对于学习语汇的目标不能不注意。

  中国留学生及非留学生写起英文来,都是韩三苏的变相。须知韩文柳文好则好矣,无如在英文里边读起来,总是高雅有余,切实不足。上焉者还有韩文之古气磅礴,下焉者只像童生学做不通的六朝文,不但读者不知所云为何物,结果言之无物,落了虚浮的毛病。实则三代古文所以胜于六朝,一句话说,不外自然本色而已。说其所当说,其义足以应付,其文又能自然符合当日的语调。太史公之文所以高不可及,其实就是他能自然充实,倘使不人做起太史公语汇之研究,必发现其言辞之丰富,且多实质器用动作之形容词。

  因为中国文学有这样的一种传统观念,所以学英文的人也最喜用长字,拉丁名词。然而现代英文固是一种雄健丰富、不离本色的语言,英文文学也未入了萎靡浮华的时期。真正的好英文还是多少带点街谈巷议或是文士雅谈的气味,英文谓之有smell of the soil, 正与司马迁之文相近。譬如swift称为“英文散文巨擘”(master of English prose),我们看他的《小人国》,文是如何的浅显流利,味同嚼菜根,并不像吃燕窝鱼翅,然而真懂饮食的人才知道“尝尽天下美味不如菜根甜”。学英文的人必须注重学这种浅常见的字的用法。这种字用得好,用得老,才是入了英文文章的正宗。

  照上所讲,这道理已很明白。凡学者必由所谓成语学起,常用成语学好,抽象的字如“趋向”(tendency)“近代化”(modernization)不难安插下去。中国学生喜欢读Macaulay的论文,其实这种文章尽管到大学程度时看了念了,不值得如何咀嚼。要尽量吸收英文常用成语,还是读Stevenson ,Dickens ,Bennett 等的小说,及Chesterton,Shaw,Heywood Broun, Hilaire Belloc的小品文。大概小品文、戏剧、游记、书札一类的文字,都富于常用成语,因为近于语体。

  近代英文历史虽不很长,但文字的用法各代不同。现代人总须学现代文。例如Addison,Goldsmith十八世纪的文章固然很好,但决不能给我们学习现代成语的机会。现代语言是与现代文化俱进的。所以学生到了第四五年时候须赶紧读日报杂志一类的英文。自然第四五年未必有看日报的能力,但是选得精当,实在有不少现代游记,谈话,访问,记事,书札浅易文章可以做阅读材料,如通常应用会话等。好的文法也应用现代话为例,不应如纳氏《文法》,专引英文名家著作之句为例。能做文法的人,为什么不会做几句现代语为例?好的字典,如《简明牛津字典》,举例都是由通常报章集下来的,或由作者自撰(见该书序言),并不要去引经据典,拉一莎士比亚、米尔顿等人做招牌。这部字典的好处,就是名副其实,真正是现代通行英的字典“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 ”。我久有意编一现代文选,作《开明英文第四读本》,材料全由现代报章搜集,可惜到现在尚未着手,至为抱歉。

  凡一人讲话时所用的字必与看书时所不懂的字不尽同,看书时所能用的字,又未必做文时都能使用。譬如我们读得懂莎士比亚文章的人,未必就能使用莎士比亚文章中的辞字。犹如我们能看林琴南的小说,自己未必能,而且大半不能写出林琴南的文句。所以这所谓语汇,有个区别。通常语言学家分四种:1)听得懂的字,2)讲得出的字,3)能阅读的字,4)能写作的字。(hearing vocabulary,speaking vocabulary,reading vocabulary,writing vocabulary,)同时又可分为能使用的(active vocabulary),及仅能了解的(passive vocabulary)二种。自然多半的人是能了解的字比能使用的字多。学习英语的人,各因他方法的不同,而各种辞汇的比例生出大别。自然最理想的就是四种都会,某字能听能讲能读能写,才算是真正充分的认识。这就是“知行合一”,必要能行,才算真知。能使用某字,才算真正能懂得某字。

  在实际上,听及讲的字,都靠实地听讲的练习。而阅读及写作所学的字的问题,比较复杂,应特别讨论学习的方法。无论那一课英文,学生读来必有不少生字,在不懂教授法的人,总是注重生字,问了字义,考了拼音,而把已认识的字忽略过去。我知道有些教员,如遇本课无生字,竟全然叫学生不要念,真是荒谬之至。这种的方法,无意中偏重于了解的消极的字汇,而忽略使用的积极的字汇。须知学生一见新字,固然须认识记住,然无论如何强记,总有的易记,有的难记,求其一百分全数记住,不但不可能,且也可不必。能记住固好,不能也无妨,要在以下各课有多遇见用字的机会,自然学习得来。凡生字,必先经过能了解能认识一步,再于他处见过二次,三次,四五六次,十余次,始完全吸入学者脑中,自然能记得住用得来。教者能每课教学生于最低限度认识生字已足;而对于前已认识的字,却不可不反复研究其用法,练习其使用,如此始有确实学会用字的能力,不然字字“似曾相识”,有“一面之缘”,而终无确切认识,知犹不知,识犹不识,用工多而收效少。犹如不善交情的人,人人面善,一无知交,将来在社会上孤立,才知道苦痛。字虽小道,其出没变化,令人莫测,倘无真正认识,将来阅读时处处错解,写作时处处误用。愈平常的字,愈容易使人上当。中国译家常闹出笑话,就是闹在寻常的it,follow,pleasure,as等字上面。

  总说一句,所谓认字,有生熟程度的分别,不得谓知某字之义,记得某字的拼音,便为认字的止境。“认字”是一长期的继续的经过,与交友同,时间愈长,相知愈深。通常专重认生字的方法是错误的。至于认生字AG旗舰厅,也不应凭一次的强记,一次的强记是不永久的,过后定必遗忘。似心理学的道理,(詹姆士说过)我们是“冬天学游泳,夏天学溜冰”,凡学一事,记一物,必经过相当的期间,丢在脑后,再来得第二第三次的经验,这种的记忆才不会遗忘。至于真记得住的次数,须凭天资之高低而定。有人一二次,便已记得,有人须四五次,但是无论天资如何迟钝,也决不至七八次见过尚且遗忘。所谓聪明学生,次数少,而所记的成分多。譬如一班同级的学生,一样同读过某读本,见过某字的次数相同,而聪明的学生能用书中的字比迟钝的字生多。推而至于将来,某人文章做得好,某人文章做不好,根本的差别,就在这学习记性及吸收能力之相差。

  照以上心理的依据,现代语言教学家都认“精读”(intensive reading )与“泛览”(extensive reading )一样的重要。精读就是咀嚼,泛览就是涉猎。同时也有“朗诵”与“静阅”(silent reading 又称“快读”rapid reading )的分别。精读咀嚼自然重要,然非博览,快读,则所阅过的文字有限,无论如何精细,不会有好成绩。因为精读近于强记,博览才得多次重叠的经验。但是所谓精读,也有个方法,不是临时抱佛脚,硬记下去所能成功。有四点最重要:

  背诵有活法与死法之别,鹦鹉能言的背法是无认识而无用的。正当的背诵应与体会同为事,就是书上看了一句,得其句法句义,然后闭书体会其意义,试用英语说出。说不出再看书,再闭书,再体会,再尝试,这是正当的背诵方法。譬如我们看见一句I want to see if the bird is dead ,知道这see if的成语是很有用的,就闭书体会这个意思,看看传达得出来否。用这方法,无论读何书,都可凝神体会,默诵,自己试说一次,这样读书易得益处。但是读音必清楚,不清楚就不易默诵,因为缺少那字句的声音印象。

  譬如单记sharp字很难,学者最多在心中“sharp —sharp –sharp –s-h –a –r –p –sharp 尖利”念了几遍,然而因为缺少联想的内容,这五分十分又便忘记。又如学claw字,学者心中claw –c –l –a –w –claw 这样念,也觉得吃力而无意义。但是如这样念一句The woodpecker has sharp,同时可学claws,woodpedker,sharp,claws三字,三字又各有实在联母的关系,记起来就省力。有时不必全句体会默诵,只须默诵有用的半句或一部便可。

  所谓咀嚼,就是把字义用法精细的咀嚼出来。从前有学生来问我某字之义,我正答一中文译语,而尚未讲下去,他已满足走开了,这种学生,英文一世也念不好。譬如某人的演讲冗长无味,英文叫做tedious ,学生来问,我说tedious是“讨厌”,学生满足回去,启一隅不以三隅反,后来做出论文,说在电影院看见前排一对男女卿卿我我的蜜语,甚觉讨厌,就写了一句I felt very tedious.这种人读书不精,永无好成绩,犹如不通的熟师,一世考不得功名。因为我们细把tedious 的用法咀嚼玩味一会,知道(一)冗长无味之演说书籍科目功课叫做tedious,(二)刺刺不休的人也可说是tedious,(三)事情麻也叫做tedious

  然麻烦固然讨厌,而讨厌未必麻烦。那位学生却说真光电影院的一对男女切切私语甚觉“麻烦”,自然是不通。那位学生若肯让我讲下去,举以上的例说明其用法,就不至于做出这种不通的句子。而且讨人厌的人可以说是tedious,自己觉某事讨厌的人,在英文却不能讲I felt very tedious。讨人厌之事叫做boring(主动的),而觉得讨厌的人,只好说bored(被动的),如此分别清楚,精细玩味,才不会做出似通不通的文章。凡遇一字,必澈底明白其用法及精义,然后可以放弃。这种的咀嚼法子,用功虽苦,乐处也不少,而收获必大,因为他玩味过的字,都易记得,而能使用适当。其实中文西文读书方法相同,读中文的人,若不能精细玩味“孱弱”、“萎弱”、“懦弱”的不同,用字必然不当。从前北大考新生的卷子,我就看见“夫以中国广大之历史,据磊落之神州,民种富强,土地肥壮,而至今日昌盛不如列强者何也”这样的妙文。这种人在概是没有办法的。

  精读之外,必要博览,上段已经说明。大概英语在初中时代,务必专用精读工夫。到了高中,务必多看多读。不但读得精,也要读得快,读得多。泛览快读时,自然不能字字咀嚼,但是其中偶有好字佳句,也须随时体会默诵。精读的根基打得好,习惯已成,多看多读是有益无害的。个人的经验,在此时期,凡遇新字仍不能轻轻放过,还是仔细认定其精义用法,如此用了两年泛览的苦工,差不多读书能力已经养成,写作也就够用了。

  关于文法一层,通常英文学生及教员最乏确切的了解。一班的人深信文法,自己对文法的确用过苦工,到了做教员的时候,自然也有他得意之时,仿佛苦媳妇升为婆婆,必定叫学生用这种苦工才算快意。而且问题愈难,愈感觉兴味,略如算学教师一样。又有一班人明明看见学习文法规则的无补实际,发为偏激之论,谓只须多读多讲,文法可以不学。这一派的人的毛病在于放肆,读书不求甚解。若以两个极端比较,按成效讲,还是后者容易得实益。但是反对荒谬的文法学习法可以,反对文法自身的研究却也一样的说不过去。背诵表格,强记规则,固然不能使人写出好的英文,但是正当的学习文法,决是有利无损的,能增加学生使用英文的能力。因为文法并不只是一些空洞的法规,叫人背诵。真正的文法的研究,是对于英文作精密的观察与有系统的练习,自然精密的观察比懵懂没有观察好,而有系统的练习比没有系统好。

  这话可分做两层讲。第一,系统的研究。多看书不念文法者成绩所以好,因为多阅读的人自然而会吸收英语句法。其强处在于学者只看见实例。而这种实例都是在有意义的真正的英文中见到,学来省力而不易错,不像一种旧式文法中的例句,向壁虚构,都是似是而非,似可能而实不可能的句子。(例如某种文法课本中甲说“这是你的马吗”?乙答“不,这是我的洋伞”,因为编者要练习this is,that is not,又要用本课的“马”字与“洋伞”字。其实哪里有人会把洋伞看做马的?又有课本叫学生说I was born yesterday,I am born today,I shall be born tomorrow,末了一句当然然是事实上所无的话。)但是自然阅读虽是很好,却是无系统的。譬如单看书不念文法的人看见help me do it ,聪明一点的便注意到有一个to 字省去,但是他要再看到同样的例,至少须经过相当的时间,或是再读下去几十页,才能遇到。假如有好的文法,把这种句子做系统的研究,学者同时不但看见一句help me do it ,并且可看见help me pay it, help them collect the money, help you overcome the difficulty.许多同样构造的例,自然学得更快,更清楚,更有把握。第二,系统的练习。比如以上的例,有这许多同样的例句可以念,便可养成习惯,以后说来脱口而出,毫不踌躇。若没有这种系统的练习,习惯的养成恨慢,甚至也许全养不成,如许多读化学工程的留学生用起英文来常不敢自信。所以这样讲法,文法是不应该反对的。

  通常文法固然有被人反对的理由。第一,通常文法太不实用。譬如有的文法告诉人家“代名词通共三十二个”,教师“像煞有介事”的教,学生也“像煞有介事”的学,其实这种文法知识一点用处都没有。又如纳氏的文法说形容词有六种,什么demonstrative, descriptive, proper, quantitative, numeral, distributive, 试问六种便如何,五种便如何?教员考试时问形容词有几种,学生答“六种”,自以为懂得形容词的文法。其实纳氏说有六种,Mother Tongue 偏说只有三种,你又怎么样?而且知道某字是quantitative adj.,某字是numeral adjl, 一点没有实用。所以纳氏一派的文法早就该“扔入茅厕里”,不应来空费学生有用的精神与宝贵的光阴。第二,太重繁杂的规则。有名的语言学家Sapir说过,“文法规则没有一条没有漏洞的。”譬如说“无动词不能成句”一条总算文法中最基本的原则,然有学生看见学监来了,嚷出“学监!”何尝不是很好的句子?到底语言是活用的东西,不能受几个冬烘学者造出来的规则所束缚。学者强记规则,又强记规则之例外,自以为英文“通”了,其实差实际远甚,结果所得不偿所失,用工大而收效小。譬如有人好好的说the boat sails next Monday ,被文法专家改为will sail(future tense),这才是冤孽罪过。

  我们若明了文法之真义,就不会反对文法。依我的意见,文法的研究只是对于词形体用法之变换作精密的有系统的观察。凡人读书必精,头脑要清,系统要明,分辨要细。惟基精,才不会似是而非,含糊了事。譬如中文不精用心不细的人,常要写别字,或是偏旁写错,这种糊涂了事的读法,无论中文西文,都要弄出笑话,叫人看不起。读英文的人自然应时时留心所读文字的用法及形体之变易。不可把文法看为一事,读本看为事。这是学习文法的正当态度。请再分别讨论于下。

  比如上面的例,看见help me do it 一句就得细心注意help 之后动词之前可不用to ,而如cause him to sell the house 便有to 字。这样细心读法,文法必好,不然虽念透几本文法也是无用。所以提倡观察,就是表示不信任规则。规则是笼统的,而文字的用法却是各有个性的。若单凭空洞的规则,而不处处留心各字之用法,常要上文法规则的当。(以上sail之用法便是一例。因为此字虽指未来,也可以用时之方式,这种地方,哪有规则可以限制?)再举一平常的例,有许多学生常讲at every time I go to see him,he is absent,这是有文法而无观察的结果。at this time ,at that time 是很好的prepositional phrase,所以学生只敢用at every time 而不敢把at 字删去,结果读起来很不顺口。因为every这字常是这样用法:我们常说I will see him on Monday ,I see him every Monday 却不常说I see him on every Monday。(这末一句叫做grammatically right, but idiomatically wrong 文法上对,但习惯上错,像这种地方规则是讲不到,而根本不能讲到的。所以新的文法专重这种成语或词字之分别用法,而不多立规则以惑视听。好的文法应该就这种地方分别指导,才能亲切而有意味。旧式文法只讲singular, plural,而如以上half, any之用法,任凭读者自己去揣摩,临到用half , any 时,不知用is 好还是用are 好。

  以上所说精密的观察,注重各字各成语的个性,这种的观察学者凡阅读时自应留神。但观察必有系统,所以有学文法专书的必要。文法专书的所谓系统含义有二义:A)系统的练习,集多少构造相同的句于一处,使读者格外易明其用法,如上所引help 字用法之例,同时与help字用法的字可以合并研究。如make,have,let,bid,see,hear这些字后面的动词也与help 相同,可省去to字(make him come, have him do it, hear him say,etc.),这样一比较,可看见有些应省去to,有些不可省去,有些可省可不省(如help, bid)就更加系统分明,这是文法专书的用处。B)系统的观念,可为将来阅读时自由观察的基础,因为若读者心中不明文法自身系统,也就不会作有系统的观察。拿名词而论,学生必先由文法书中学得具体与抽象观念的分别,知道具体名词复数可加S,而抽象名词复数通常不加,后来阅读时遇见leave word for him一句,看见word不加S(又非单数,因不言a word)就明白这word字在此地用法是指抽象意义等于message即“留言”。但若不先有这系统观念,也就莫明其所以不加S之故。又如go to bed, go to hospital, in a school, after church, have supper with me皆不用a (a bed)也不加S(beds ),也就可以明白是因为这些bed, hospital, school, church, supper 字皆指半抽象动作(上床,就医,上学,做礼拜)非指具体物名(床,医院,校舍,礼堂)。所以观察有文法的系统观念为基础。又拿动词而论,关于时间,必先有“霎时”与“时期”(point of time , period of time )观念,然后对于since 的用法能够明了。如he hasn’t been feeling well at all ,since his mother died 这母亲之“死”是霎时之事,所以用died,而从母亲死去之后至今是“长期”的时间,故用hasn’t been feeling。若说he felt very bad since his mother was dead.便不合文法,因为凡言“从某时起”此时必是“霎时”,而was dead(形容词)却是形容长期的,所以不通。文法专书的用处就是教人明白这些根本观念的区别,知道这些区别再去阅读观察,才易得益。要学英国话,应先明英国人的意象。意象的系统有的与中国同的,有的与中国异的,有的为中国语所无的,都得一一指出,这才是好的文法,才是学习文法的正轨。旧式文法对于这些系统观念大都略而不详,实未尽文法书的职务。

  通常文法教学最大的错误就是把文法看做一种纯属被动的分析的工作,不把他看做主动的创造的练习。旧式文法是假定先有某句,再来做分析这句子的工夫。假如分析得通,各字的功用及文法关系明白,就算懂得这句的文法。这种对于句法的理解自然也很重要,但用这方法,必不能增加学生造句作文的能力。理解的工作是被动的,创作造句是主动的。假使我们承认文法的目的应该教学生不但能理解并且能应用文法构造,就不得不承认这个办法是错误的。事上大家知道文法念得很透的人,自己不一定能写很好的英文。理论固然很深,应用起来却毫无把握。譬如常看学生造出文法很对但极不通的句子。如Hehad been sick before yesterday noon,英国人决没有这样说法;又如Reading in the roon ,I was sitting in the armchair ,这个participial pharse 构造不错,但读起来极不自然。学生都明白第上部叫做participial pharse,但是实在不能合用participial pharse。要矫正这个错误,须注重养成习惯,而比较减少分析的研究。譬如讲participial pharse就得多举这种句子的用法,多练习这种句子的使用,如knowing that , fearing that ,seeing that, thinking that ,regarding ,considering 等字起头的子句,连这子句的位置在前在后都一齐学好。大概注重理解方法,偏重重僻奇怪的用法,犹如数学练习,越难越觉得有趣,而注重养成习惯的方法,偏重常用的句子,且对于常用的句子也主张重叠反复的练习,如以上所引knowing that , fearing that一类句子,可以三次四次至十数次重叠练习,同一句子,也要口诵多次,到能顺口说出,习惯养成,才算把这participial phrase交代清楚。这种的方法,习一种句法便能应用一种,很容易见效。

  因为旧式文法普遍不得学者的同情,又因为文法自身不能废弃,所以文法的教习正在改良时期。大概这新的文法书与旧的不同有许多点。1)旧式文法是百科全书式的,专在分类界说上用功夫,新的文法比较实在,取其有用有意义的部分而加以亲切精细的研究,不作空洞的分类工作。譬如止式a,the 分为definite与indefinite article二类,定此二类之界说,便算完事,而对于此二字极复杂的用法,付之缺如,新的文法并不注重这个分类名称(因为不过是名称而已,除作百科分类外毫无用处),面对于此二字之用法,反复讨论,不厌其详。2)旧式文法以体裁为主(如字尾变易等),新的文法以意象为主,不仅限于体裁的变易。3)旧式文法注重表现之分析,新的文法注重表现的能力。4)旧式文法好立规则,新的文法对于规则表示不信任,而易以详细的讨论。换一句话说,旧式文法好作概括之词,新式文法却于逐条另作精细的研究。5)旧式文法重文字之夫肤廓体式,不问用此体式者之心理:新的文法必先求得各种文法变易的说者心理,认为文法变易只是表现心理意象之一种工具。(详见《旧文法之推翻与新文法之建造》)

  旧式文法最特色的东西就是规则、界说与图案。这三项的价值各个不同,须分别估定。

  1)规则:文法规则原有用处,犹学校定了章程,国家定了法律,使人有所秉承遵守。但章程太多,就没有道德行为,法规太繁,人民就不能安居乐业。文法之有规则,特为学者之指导而已,若以规则界说变为文法之主体,学生读文法犹如流氓诵刑律,处处只怕误触法网,造一句必问其subject 如何,predicate如何,用一代名必考量其person ,number 。这样念英语,学造句,未免太苦了。凡规则有一正当用处,这用处就是解决学生心中所感觉的难题。善为人师的人必先领导学生便叫做“法则”。这样的教法,每条规则都是有意义的,都会受学生的欢迎。若是先没有预备,叫学生把一条一条的规则念下去,而心中并未感觉疑问,必不能线)界说:规则还有点用处,界说便居于更次要之地位。大半的界说都是因规则而来的;因为要定规则,所以要分门别类,因为要分门别类,所以不能不用专门名辞,因为不专门名辞,所以不能不定各名辞之定义。所以专门名词越繁,界说也越多。实际上许多专门腊丁名词可以裁汰。文法中最重要的界说及专门名辞不过一二个,其余的都是文法家装做门面的东西,白白的浪费学生的光阴。而结果使学生视文法为畏途。

  作文并不是与读本文法可截然分开的科目。也许教授时可分定作文特别的时间,但是作文的基础是在研究英文全部的工作。犹如韩愈学做三代古文,非圣贤之书不敢诵,非圣贤之道不敢言,如此昼夜思维,几十年寝馈其中,然后执笔挥毫,无所不合于三代文风。所谓“文以载道”,实在就是说文是思想自然的表现,“非圣贤之书不敢诵”就是竭力吸收经书中的语法。现代人要学外国语一样的须用这种决心,下这种苦工。朝夕诵读,然后写出来会与外国人相同。中国有几位英文法文写得很好的人,其所以好,因为不懂中文,所以写作时,无从受中国语法中国思想的影响,自然很合外国语的文体。通常学生自然不能做到这个地步,但是其作文之好坏仍在于阅读会话其余预备的工夫。倘是平时不用工,临时找字典查文法一字一字的填上,结果必写不出一句像样的句子。

  会话不是很难的事,只要有相当练习机会。大概半年的专工实地练习,都可以成功。因为我们日常会话所应用的句极有限,日常需要的名词、口头话套总是说了又说,颠来倒去还是那些辞句。所以我们以为俄文最难学,但是一个在哈尔滨做过外国裁缝不学无术的中国人却会讲得十分流利,这就可以证明会话决不很难。通常学生不会讲外国语,就是因为缺少实地练习而已,并无他故。

  近来大家注意语音学,但是语音学自是一事,语音学之应用于英文教学又是一事。英文教员应该多少懂得语音学的概要,但是语间学的许多东西却不是普通学生所必须知道的。比如讲,发音机关之位置,舌头舌上之高低,国际音标的读法,这些都是许多人所注意的。但是这些发音学理,教员自应知道,而普通要求英文正音的人,却不必完全知道。换一句话,如果目的专在正音,学生不一定要知道这些,因为譬如讲舌头的高低,学生知道00音舌的形状,不一定便会发出正确的音。但是教员却不得知道发音学理,不如此1)使不能辨音的正误,也不能指出误处,2)不能用适当方法矫正不正确的读音,3)根本不明英文辞字的读法,4)连读音的标准都会弄错。因此我们也可推知发音学对于英文教学的用处,1)使教员能辨出音之正误及误处之所在,2)使教员能以适当方法矫正音误,3)使教员确知每字之读音,4)使教员明白到底什么是标准读法。

  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耳闻口讲,竭力摹仿,所谓look and say method,教员指出某字自己读出,教学生跟着读。假如读不对,教员便应当负分辨矫正的责任。若单对学生讲太多音理,很少有成效的。因为发间与文法相同,重在养成习惯,不重在分析学理。教员要紧在于自己发音发得正,辨音辨得精,学生自然容易明白,譬如学生把have读做 hive ,教员自然可以告诉他们 是单纯的短音,i是ah+i合成的双音,但是最要紧的就是1)教员听得出这错误之所在,2)能自己发正确的音给学生听。发间有错误,必重叠反复练习,到习惯养成为止,这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必时时得正当的指导。犹如对学生讲“张猛龙碑”的字是怎样挺拔,而不是给他亲眼看见,学生终不能明了所言为何物。简单一句讲,学读音必亲耳听见,必直接。在没有人指导之时,唯一的方法是用留声机片,不过普通留声机片教元音,声调,快慢都很好,而教辅音却十分不清楚。

  全部的学习资源都发在了我的微信公众号: 英语学习资源中心 (或者微信搜索账号EN-Center)。

  十点半到家,翻看知乎,看到了最高票的答案,不禁有点汗流浃背。尽管屋里很冷,想趴在被窝,还是穿上厚衣服,马上码字。

  作为初中开始学英语,听力口语在进入英语专业之前几乎为零的人来说,自己一路摸索走来,走到能被以为在国外呆过不少年,希望正确的学习方法,能够给大家节省些许时间,不要旧路重走。

  还有一个答案,我很喜欢,可惜票数很少。那就是,本身问题本身就有问题:相见恨晚,貌似暗示捷径的意思。英语学习,或者语言学习,没有捷径可言,唯一有符合规律的好一些的方法。那么我就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

  首先,“一万小时定律”绝对适用于英语学习。我当时学二外法语的时候,悄悄计算了一下,如果一天花2个小时的话,一万小时,差不多是十年。我的英语学习从痛苦挣扎到流利自信也是差不多十年。所以,如果你想英语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的话,先要有一万小时的计划。

  第二,”语言是技能“。我忘记是在那本书上看到的了,意思是人的大脑在处理信息时,会分为技能和知识。知识是需要记忆的,而技能是通过反复训练达到无意识地状态,就像开车和游泳。第三,“听说先行,阅读后起。“ 这个如果观察一下小孩怎么学语言就可以总结。一般来说,如果底子比较空白,那就建议从视听的材料开始。这个可以根据自己实际的水平,选择低级的英语学习频道,比如BBC有一档为二外英语学习者做的节目,VOAspecial 也不错。如果再低,那不妨试一试泡一段国外的动画电影,因为一般对白简单,而发音非常漂亮。迪斯尼和皮克斯的经典动画都不错。看几遍之后,可以在网上搜原文,然后跟着模仿跟读。模仿跟读是最重要的。一般模仿力强的人语言会好,学的快也是这个道理。我曾经有一个学生找我学托福,说自己英语基础为零。我第一次见面,跟他说hi,他hi back之后,我说,不对你英语不错。他说,他从来没有在学校好好听过课。我说不会,你一定出过国或者怎样。后来,我才知道,他喜欢科幻片,一直追美剧十年。这早就了他良好的英语思维和发音习惯。而惊人的是,他连名词都不知道。后来,他和另一个人一起上课,我们休息时看美剧,他会不自觉的跟读,而另一个人毫无感觉。。。这个学生,托福第一次考试口语就26分,而其实他的词汇量,语法并不好。所以,大量的泡,最好不要泡词汇书,要泡有音频的资料。耳朵打开之后,嘴巴可以刻意跟读背诵一段时间,就打开了。当然,我大学四年都是五点起床,苦逼地在河边反复跟读句子,到短文章,到一句句练FRIENDS。 大三时候,感觉好多了,但是速度总是卡着。我自己想了个办法,就是熟记一段。我不是个擅长背诵的人。所以熟记一段一天花1个小时,来回车上时间2小时背诵两段。一个月之后,汉语都快的要命了。就是嘴巴”肌肉“被练习好了。坚信多听,多跟读,才有可能在口语听力交流上有大的进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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